2012年5月10日,摩根大通披露,在此前的6周中,公司旗下的首席投資辦公室(CIO)在“合成對沖”產品投資組合中遭受了至少20億美元的巨額虧損。該消息導致金融市場震蕩,并引發對全球金融監管的反思。
在發生巨額虧損前,摩根大通一直是華爾街風險管理領域的佼佼者,公司提出的風險價值(VaR)估值模型被廣泛運用于銀行和各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然而,這樣一家以風險管理體系完善著稱的銀行卻發生巨虧,無疑表明其風險管理架構方面仍然存在漏洞。其一,過度依賴高風險的自營交易。CIO原本的定位是對沖風險,但它也開展自營交易,且在全球信用衍生品市場占2/3的份額。因此,CIO盈利與否和市場價格的變化息息相關。2012年4月,全球債市和股市劇烈波動,CIO投資產品的市場價格逆轉,發生虧損在所難免。其二,未能有效識別風險。2012年4月以來,在媒體關于摩根大通衍生品交易負面報道層出不窮的情況下,該公司內部仍毫無風險預警,公司賴以成名的VaR工具也未能準確評估和控制風險,從而導致虧損不斷擴大。
摩根大通巨虧事件不僅引發市場對該銀行風險管理架構與技術的質疑,也凸顯了美國乃至全球金融監管改革存在尚未解決的難題。
第一,需重新審視“沃爾克規則”的細節與實施進程。2010年,美國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法案要求銀行將自營交易與商業銀行業務分離,且銀行參與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僅限于對沖交易和做市商活動,此即“沃爾克規則”。摩根大通利用自有資金從事高風險的交易,正是美國金融監管立法要禁止的。而作為華爾街大型金融機構的代表,摩根大通一直是反對政府加強金融監管的急先鋒,認為該法案限制了銀行的創新性。“沃爾克規則”原定于2012年7月21日正式實施,但由于包括摩根大通在內的金融機構的強烈反對,美聯儲和其他四家金融監管機構已于2012年4月19日表示,將給銀行業兩年的適應期,逐步滿足監管要求。對于監管法案的具體實施也尚未提出細化方案。
第二,銀行業“大而不倒”的問題再度引起關注。隨著2008年以來美國大量中小銀行倒閉以及銀行并購,摩根大通等大型銀行在美國金融業中的地位得到加強,潛在的金融系統性風險更加嚴重。摩根大通巨虧事件加重了市場對此問題的擔憂,也迫使金融監管者做出回應。一方面,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開始著手調查此事,金融監管部門也根據事件進一步發展的態勢,做好應急預案,防止銀行引發的納稅人紓困或市場恐慌對經濟金融造成不良影響。另一方面,美國金融監管者也抓住這次機會,加強對大銀行的監管,進一步加快有關監管改革措施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