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濱州市2014年伏季休漁暨漁業安全工作會了解到,從6月1日12時開始,我市正式進入為期3個月的伏季休漁期,所有應休漁漁船一律按時進港停泊,禁止在伏季休漁期間從事捕撈活動,做到“船進港、網封存、人上岸”。
在管理措施方面,濱州市將嚴格執行船籍港管理制度、轉港審批制度、漁政執法協作制度等,要求所有應休漁漁船6月1日12時前必須回其船籍港停靠,并且休漁期間不得擅自離港或轉移停泊地點。對海上查獲的涉嫌違規漁船,嚴格執行“海查陸處”有關規定,一律押回指定港口扣押,不得在海上處罰后放行。
休漁期間,全省沿海各級漁業執法機構將會同海警、公安邊防、工商管理等有關部門全方位加大海陸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帶頭違規、暴力抗法、未納入管理的“三無”漁船等頂風而上的違規者。對違規漁船除按規定處罰外,違反伏休規定一次的,扣除當年度15%油價補助,對因伏休違規被查處兩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檢查等行為被列入“黑名單”的漁船,全省予以通報,3年內不予辦理過戶手續,取消3年內涉外入漁資格,取消當年度燃油補助。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建新、副市長李維東、市政協副主席史東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