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日,在濟南市經七路西口,槐蔭交警大隊民警通過視頻巡檢與路面查處相結合的方式,對開車過程中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動電話的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記者在現場看到,10分鐘內就有3名司機被查,均被處以50元罰款、扣2分的處罰。這也是濟南新交規實施后,交警部門對于此類違法行為第一次開出罰單。
“指揮中心,濟南市經七路西口全體民警已經到位,可以視頻巡檢了……”7日上午10點50分左右,槐蔭交警大隊段東中隊副中隊長薛騰飛通過對講機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很快,對講機里傳來了指揮中心民警的聲音:“在經十路由西向東方向,一輛京Q牌照的黑色轎車內,一名女駕駛人一手操作方向盤,一手操作手機屏幕 。我們對她進行錄像取證,你們及時攔截這輛轎車。”“明白!”
不一會兒,記者看到這輛京Q牌照汽車駛進路口,民警示意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轎車女司機馮某還不明白發生了什么,當交警表示開車不得使用手機時,她才恍然大悟,并虛心接受處罰。馮某表示,自己前幾天便通過媒體得知了開車不能使用手機,“我是濟南人,單位在高新區,剛才開車去西客站送人之后準備返回單位。但是因為對路況不熟,途中便一邊開車,一邊操作手機導航軟件。”依照最新的規定,民警現場對馮某開出了罰單:50元罰款、扣2分。
就在民警進行處理時,一名駕駛魯A牌照轎車的男司機因為開車打手機被攔下。不過這名司機顯得很不耐煩:“不就是打手機嗎?有什么大不了的?”此時,從經七路駛來的一輛轎車,被指揮中心發現開車途中打電話后,也很快在路口被交警截停。車上女司機表示,剛才行駛過程中,突然別人打來電話,她沒有多想,就像往常一樣順手就接了起來。坐在該車副駕駛的女同伴稱:“就該罰她!罰她一次以后就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