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獲悉,山東省近日向各市政府發出通知。到今年10月1日為止,對于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仍低于60%的市本級和低于70%的縣(市),除國家重點項目和民生保障項目外,山東省將暫停該地區新增建設用地審批。通知要求各地要于11月30日前將上述問題按要求整改到位,對整改工作不力、處置效果不明顯、弄虛作假的地區,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將約談有關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
近日,山東省向各市政府發出《關于做好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察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抓好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察的后續整改。截止到今年10月1日,對于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仍低于60%的市本級和低于70%的縣(市),除國家重點項目和民生保障項目外,山東省將暫停該地區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各地要通過建立閑置土地信息公開、部門會商協調和追責等制度機制推動解決閑置土地問題。對列入典型案例的19宗閑置土地,相關市政府要重點督導處置進展情況,重大工作進展情況實時上報;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建設,規范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行為。批而未供土地依法辦理供地手續后,要及時將結果錄入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涉嫌虛假供地的,應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整改,并在監測監管系統中撤銷備案。涉及未供先用的,要抓緊依法補辦供地手續,未完成的要按違法用地進行嚴肅查處;通知要求各地要于11月30日前將上述問題按要求整改到位。建立節約集約用地專項督察整改工作進展情況月調度機制,各市要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包括批而未供土地清理進展情況、閑置土地處置情況、典型案例處置進展情況、五年平均供地率)報省國土資源廳。根據山東省政府要求,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將適時開展有關整改情況實地核查和工作督導。
記者了解到,對整改工作不力、處置效果不明顯、弄虛作假的地區,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將約談有關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整改到期后,對不按規定整改,批而未供和土地閑置問題仍然突出的地區,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將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