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實施居住證制度,穩妥推進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工作”,陸杰華分析,這將體現在北京本地的居住證管理辦法之中。“10月底國務院出臺了居住證管理制度的上位法”,他說,之后各地會推出居住證管理辦法。
而在北京的居住證管理辦法中,除了工作居住證外還會涉及暫住證,因為根據目前的社會治理的新理念,將會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務,也就是說今后居住證會成為服務、管理流動人口的主要管理辦法,并與教育、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銜接,成為在北京長期生活、工作的基本條件。“沒有居住證就很難在北京生活”,陸杰華認為,目前的暫住證可能也會改變為居住證。
至于積分落戶,則會是居住證管理辦法的配套措施,“其中可能涉及在京工作居住年限、繳納社保、穩定就業及住所等”,他分析,積分落戶的準入條件可能會面向長期在京工作居住的流動人口放開。
至于其中的戶隨人走的遷出措施,陸杰華認為執行起來可能比較困難,“比如京津冀協同發展,鼓勵北京老人去河北養老”,但在社保與戶籍掛鉤的情況下,要求個人離京后遷出戶籍,很難實現。
“戶籍在不在北京不會影響人口調控目標。”他說,在按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務的前提下,戶籍與公共資源影響不大,“北京人去了上海,也要按上海的居住標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