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五項重點之一,“降成本”已成為地方政府近期扶持企業的著力點。 上證報記者初步統計發現,今年以來,已有25個省份出臺了“降成本”的方案和目標,措施主要集中在降低稅費成本、降低人工成本、降低資源要素價格、減少物流成本、減少融資成本等五個方面。
地方政府接踵出方案。 今年以來,河北、山西、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廣西、內蒙古、寧夏、新疆等地,先后出臺“降成本”行動方案,為企業“減負”。 2月,廣東省出臺了《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廣東省要求,2016年底,為全省企業減負約4000億元,企業綜合成本比2014年下降約5%至8%。到2018年,企業負擔進一步減輕;3月,江蘇省出臺《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江蘇省政府副秘書長王志忠介紹,“減負政策”實施后,預計2016年可為全省企業降低成本逾1000億元;4月,山東省出臺《關于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財務支出成本的意見》。初步測算,實施所定政策可累計為全省企業減負2000多億元;5月,浙江省出臺《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承辦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意見》,預計全年為全省企業減負1000億元左右;河南則在6月1日舉行的省政府常務會議上,繼續聚焦“降成本”。會議原則通過了《河南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專項行動方案(送審稿)》。河南省長陳潤兒要求,方案一旦推出就要嚴格落實,說話算話,決不允許失信于企業。
聚力減輕企業五大負擔。 上證報記者梳理這些文件發現,各地政府“降成本”直擊要害,措施主要集中在降低稅費成本、降低人工成本、降低資源要素價格、減少物流成本、減少融資成本等五個方面。 如稅費方面,當前,我國制造業增值稅稅率達17%,一般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加上各種收費,企業綜合稅費負擔較重。
針對高稅費問題,湖北降稅的措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記者了解到,湖北借助營改增全面試點的契機,階段性下調企業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全面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嚴格執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除稅費外,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黃群慧告訴記者,當下企業的不合理成本還包括壟斷形成的較高資源型產品或原材料價格、金融市場問題形成的較高的財務成本以及社會保險體系引發的企業較高的人力資源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