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是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目前正在履行印發程序,中央在京投資項目和北京市屬投資項目都要以城市總體規劃為前置。
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下稱“新版規劃”)將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七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新版規劃草案在2017年三四月間便向市民進行了公告,征詢意見和建議。今年5月,北京市委十一屆十四次全會一致同意將《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0年)(送審稿)》按程序上報黨中央、國務院審定。
據記者了解,新版規劃在5月以后又經過了數輪修改,跟之前的版本或將有不小的改變。有分析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透露,“此前,對外公開的新版規劃的規劃期限是2016—2030年。正式發布的新版規劃的期限很可能將不是截至2030年,而至少是2040年。”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十七條規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20年。新版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期限便是2015—2040年,規劃期為 26年。而上一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規劃期為2004—2020年。
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京津冀協同發展聯合創新中心主任楊開忠教授看來,不論規劃期限具體情況如何,他認為新版規劃的時間因素應該考慮以下幾點:首先是整個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強起來階段,即要展望到2049年建國一百周年之際。此外,“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核心組成部分,其時間要體現的要素包括《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規劃期限,《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遠期到2030年,因此2030年應該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另外其要反映的因素就是雄安新區規劃期限,我估計遠期到20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