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綠網訊 記者從山東省青島市司法局獲悉,為大力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該局探索建立決策法律審查部門,建立合法性審查工作制度。作為司法行政機關設立專門的決策法律審查機構負責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目前,青島在全國是第一家。
合法性審查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核心環節,是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有效的“安全閥”。青島市在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中嚴格落實法定程序、切實保證決策效率、及時糾正違法決策。按“三定”方案重新組建的青島市司法局專門設置了決策法律審查處。通過對合法性審查工作的不斷探索,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如今已經形成較為系統的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目前,青島市已實現對市委、市政府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全覆蓋。
伴隨司法行政體制改革的深入,青島市司法局新成立的決策法律審查部門的職能更加明確:負責市政府行政決策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指導監督區(市)政府、市政府部門和有關功能區管理機構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等議題的合法性審查;督促區(市)司法局做好鎮街決策合法性審查的組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