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網訊 日前,經人民銀行蘇州中心支行核準,中信銀行蘇州分行成功為某律師事務所開立“類個人破產”管理人賬戶,實現了對相應清算資金的專項監管,標志著蘇州在推進“類個人破產”試點工作方面又取得積極進步。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江蘇在全國率先開展“與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試點”工作(簡稱“類個人破產”)的試點。2021年12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關于開展“與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相當試點”工作中若干問題解答》,就相關細節規范進行了明確,有力推動了“類個人破產”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蘇州市兩級法院作為省高院指定試點法院,近期已受理并裁定多筆“類個人破產”程序申請案。
據了解,“類個人破產”案件法院執行清算資金目前多采用暫掛法院賬戶形式,對于后續破產管理人及法院專項監管該類資金并制定清償方案存在一定不便,客觀上對“類個人破產”管理人賬戶的開立提出來了要求。8月初,中信銀行蘇州工業園區支行在獲悉某律師事務所咨詢開立“類個人破產”管理人賬戶后,立即向分行主管部門上報,尋求制度及業務操作支持。作為一項全新賬戶類型,中信銀行蘇州分行在人民銀行蘇州中心支行的監管指導下,積極借鑒企業破產管理人相關制度及流程,安排客戶經理主動上門和客戶對接開戶流程,協助客戶辦理線上預填單,收集開戶資料,最終順利通過人行審核,成功開立“類個人破產”管理人賬戶。
“類個人破產”程序近年來備受社會關注,穩妥有序推進制度落實,有利于消除誠信創業者的后顧之憂,保護創業積極性,從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社會誠信。中信銀行蘇州分行運營管理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銀行機構,主動參與“類個人破產”案例的金融服務,是社會責任擔當的體現,也是提升客戶服務能力的契機。據介紹,中信銀行蘇州分行已取得蘇州中院破產案件融暢系統合作資格,“類個人破產”管理人賬戶開立后還會接入該系統,管理人通過該系統可實現線上查詢、支付轉賬,法院可對案件全流程監督及對賬戶資金進行監管,進一步提高破產案件辦理效率。 (嚴冬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