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網訊 近日,陜西省咸陽市檢察院聯合該市中級法院、公安局、林業局印發《關于聯合開展林草碳匯賠償生態司法修復行動的意見》。
據了解,《意見》明確規定,檢察院、法院和公安部門、林業部門聯合打造生態司法修復碳匯林基地、設立生態司法修復資金專賬、建立生態司法修復工作機制、開展“雙碳”普法宣傳活動、加強生態司法修復理論研究工作。
在生態司法修復案件辦理中,檢察院、法院和公安部門、林業部門注重銜接配合,整合資源,優勢互補。比如,司法機關督促破壞森林資源及林草碳匯功能行為人,在采取植樹造林及加強管護等補植復綠措施恢復林地植被的基礎上,對其破壞林草碳匯功能損失通過購買林業碳匯量擔責補償;通過釋法引導,強化行為人主動向林業主管部門繳納森林生態環境修復保證金和碳匯損失賠償金。
《意見》要求,四部門要準確把握在生態環境保護體系中的職能定位,綜合運用“碳匯+公益訴訟”職能,為推動林業生態資源保護者受益、使用者付費、破壞者賠償提供司法保障。要建立健全協同治理工作機制,促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有機銜接。圍繞司法助力“雙碳”工作,開展應用性專題研究,共同完成調研課題,力爭形成高水平理論研究成果,建立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同堂培訓機制,提升履職素能。 (嚴冬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