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網訊 1月1日起實施的稅費支持政策中,多項政策聚焦促增收、擴消費等領域,有利于減輕居民稅收負擔、增強居民消費能力。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為繼續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在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方面,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
結合新能源汽車技術進展情況,中國調整了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仍有效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嚴冬 綜合)